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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外包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由劳务派遣机构发放。劳务外包人员的薪酬规范和福利待遇依照甲方依法拟定的规范履行,实行同工同酬。劳务外包人员的薪酬、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依据甲方供给的劳务外包人员的薪酬清单,转入每个劳务外包人员的银行薪酬卡账户内。甲方应做好劳务外包人员的薪酬、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依据甲方转入的薪酬、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交纳。劳务外包人员的每月薪酬、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如期付出,以及乙方未能如期转入薪酬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向对方付出违约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1、劳务外包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外包工的工资应该由劳务外包服务公司负责发放。
2、一般来说外包员工是根据用工企业与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的商定,外包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人事关系属于外包公司,然后由外包公司安排你到实际用工企业工作,员工工资也由用工企业支付给外包公司,再由外包公司发放给员工。
1、劳务外包工工资应有外包单位依据员工每月考勤进行核算/发放,需要缴纳个税的依法代扣代缴。 2、发包单位可以对劳务外包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审查,但不应直接参与管理外包工工资发放(过多参与外包工管理会被认定为劳务派遣,不利于后期发包单位劳动关系认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1、法律分析:劳务外包是指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外包后,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劳务外包的管理规范,提高了用工安全;成本低廉,提高了企业效益。区别就是正式职工是工作单位的员工他们会对你负责。外包的只是人家派遣过来在这边干活的他们不会对你负责。同样的。待遇一般正规的外包都是同工同酬。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1、如果是劳务外包,工资是在劳务公司发,一般是用人单位把钱打到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再发给员工,虽然派遣员工系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由派遣单位支付工资,但实际上该工资是体现在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派遣费用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一般公司拖欠工资未超一年的员工依然可以追讨。具体而言,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处理:
1、如果员工没有离职,双方劳动关系依然存在的话,员工可以通过采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追讨工资及相关损失。并且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2、如果员工已经离职,并且拖欠工资超过一年,期间又未采取任何追偿措施的,那么就过了提起劳动仲裁的的时效,讨薪将会面临一定的难度;
3、如果中间持续向公司追偿,或向有关部门寻求救济帮助,或存在公司承诺付款等情形的,那么仲裁时效可以重新计算的,仍然可以采取上述第一种方式向老板追偿。
1、我们在平时工作中,都知道有一些工作都是由劳务外包公司来分配的,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外包员工,那么这类职工的公司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下面就让我为大家带来外包员工的工资是谁发的一起来看看吧。
2、如果是劳务外包,工资是在劳务公司发,一般是用人单位把钱打到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再发给员工,虽然派遣员工系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由派遣单位支付工资,但实际上该工资是体现在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派遣费用中。
3、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4、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5、外包员工工伤可由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一起承担赔偿责任。
6、《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7、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8、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9、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10、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在劳务派遣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就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11、《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12、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3、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
14、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