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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假不扣工资。相关规定如下:
1、流产假不扣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流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2、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休流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同的情况,应给予女职工相应的流产假,并发放工资;
3、妇女进行人工流产时都有流产假一般流产假为15天,从休假日开始计算;
4、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流产假是算在产假范围内的,所以发放的工资标准也应按照产假期间的标准发放。但是现在流产期间的工资一般不以正常的工资的形式发放,而是采取生育津贴的方式发放,生育津贴是法律对生育的女职工而给予的生活补助,所以在产假期间不工作也是有工资领的,只不过以往一般都是由单位直接发放,而现在一般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付。
流产期间正常发放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证明,给予产假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时,给予产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的按正常产休假。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第2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这里并未区分是否已经生育孩子)
2、《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根据相关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够在女职工怀孕或者是流产期间去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降低女职工的基本工资,同时公司需要照发工资,并且要给到一定的流产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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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3、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5、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6、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1、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2、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综上所述,流产算产假,没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能。人流生育险一般可以享受2次,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引流产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其标准支付。
只要符合计划生育范围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导致自然流产的原因有很多,临床上常见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情绪急骤变化:孕妇的情绪受到重大刺激,过度悲伤,惊吓,恐惧,及情绪过分激动,可引起孕妇体内环境失调,促使子宫收缩引起流产。
2、遗传因素:基因异常是自然流产最常见的原因,早期流产时染色体异常者占50%~60%。而染色体异常可分为数目异常和结构异常。染色体数目异常有多倍体、三体、单体等;结构异常有染色体断裂、缺失和易位等。染色体异常的胚胎多数会发生流产。而造成染色体异常的原因有由父母遗传而来和后天环境因素影响。
3、胎盘发育不良:胎儿在母体内生长发育,主要通过胎盘将母体的营养物质和氧输送到胎儿,如果胎盘发育不良或出现疾病
,胎儿得不到营养物质和氧而停止生长引起流产。
4、母儿血型不合:孕妇过去曾接受过输血,或在妊娠过程中产生和血型不合的致凝因子,会使胎儿的体内细细胞发生凝集和溶血,从而引起流产。
5、母体因素:孕妇患某些疾病,如急性传染病可使胎儿死亡、流产;黄体功能不全、甲状腺功能低下或亢进、糖尿病都可影响蜕膜、胎盘、胎儿的发育而流产。
6、环境因素:能够引起自然流产的环境因素有物理性的、化学性的和生物性的。如放射性物质、重金属、DDT、农药及TORCH感染(指风疹病毒、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及弓形体等)。如妊娠前后有不良环境接触,均有可能造成自然流产。
一般来说,前两次流产都会有津贴和产假。国家统一规定流产产假是15天或者42天,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